一纸为贪官放行的「财产自由转移令」

何清涟


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颁布一项让海内外大跌眼镜的新规定,这一规定名为《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规定》,其主要内容是允许大陆居民在移居海外时携带个人财产出境,并且对转移出境的财产不设上限。

  此项规定颁布后,中国舆论呈现出奇怪的两极表现:国内媒体清一色的赞扬声音,专家与官员们齐声安抚百姓,声称此举不会导致资本外逃;而网路上的讨论区则一片声痛骂政府为贪官大开绿灯。

  央行这纸新令,自然经过长期酝酿。人们对中国政府如此昏庸的决策仍然感到万般不解。如果回忆起就在两个多月前中国政府还在煞有介事地宣布百慕大群岛成了中国外逃资金的中转站,并信誓旦旦地表示要限制资本外逃,真要怀疑这种180度的大转弯并非同一政府所作出。

  中国的外逃资本到底有多少?就连中国政府各部门也各有一套说法。1995年以前的外逃资本数字,有个比较统一的说法:自1985年至1995年,资本外逃占外债增长比例超过50%,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与阿根廷的第四大资本外逃国。但到了2000年以后,则各种数据纷呈,数据的发布者且都是政府机构或官方媒体,令人无从知晓何者为真。

  2003年,《半月谈》6月上半月刊统计说,中国共有至少4,000名贪官携款50亿美元外逃。据本人核查,这条数据源自于新华社北京2001年1月18日电传,当时许多报纸摘引了这条最「权威」的消息,笔者自己也曾引用。

  去年国外网站曾广泛流传一条消息,2003年上半年这短短6个月内,内地外逃党员干部高达8,000多名,具体携款数目不详。据核查,此消息源自2004年2月4日香港《文汇报》。

  今年7月23日,《法制晚报》报导说,国家公安部在5月份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目前中国尚有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500多人,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8月16日《法制晚报》报导说,据商务部首次披露的数字显示:中国目前尚有4,000多名贪官外逃,共卷走资金高达500亿美元。

  这些数字无论是外逃贪官人数(500人与8000人),还是外逃资金数目(50亿美元与500亿美元),都因差距太大,让人无法判断何者才接近真实。

  关于资本外逃的种种危害性,其实早有公论,何况中国的资本外逃还牵涉到大量贪污腐败案件在内。那么在此情况下,中国政府为何还要为外移资金大开绿灯?在当今中国社会中,甚么样的人才需要挟带大量资产移民外国?换言之,中国政府允许携资出境究竟对谁有利?

  按照一般情况,移民发达国家的主要管道无非是通过出国求学在国外谋职定居,或是未成年子女依亲移民。在这两种情况下,移民者本人都无财产积累,自然也无大量向国外转移财产之需要。很明显,中国开放移民资产转移并非满足正常移民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急于转移大笔资产的「成功人士」之需要。已有资料均证明,真正热衷于携产移民出国定居的「成功人士」无非是两类,各级官员和通过权钱交易捞了大笔财富的企业家。这两类人竟然愿意放弃自己作为「社会中坚」的上层地位,甘愿移民他国做边缘人士,实与他们对中国未来的预期有关。如果这两类人普遍希望携产移民出国定居,那就说明他们已经判断出「沉船」征兆,而要率先「弃船」而逃了。

  中国官员积累的巨额金钱大多都是通过非法途径聚敛而来。如今中国政府为权贵们携产移民大开方便之门,意味著中国当局所有关于反腐败的口号均成掩人耳目的骗局。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规定》,其真实原因是各级官员和企业家通过「内部游说」再次「俘获国家」,成功地让中央政府撤除资本外移的任何屏障。这一规定无异于一纸「财产自由转移令」,中国官僚群体「弃船」逃走的最后障碍已经消除,他们再也无需为自己的贪污腐败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这种只为少数权贵利益考虑的经济政策,已经超过了世界上所有的「极右」政府。极右的经济政策与极左的思想文化政策,成为今天中国奇特的政治生态。(华夏电子报〕◇

(12/18/2004 22:08)